新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解读:有...
10月份宏观经济数据发布完毕...
透视我国房价上涨的三大推手 ...
市场观察:三季度西安房价仍快...
2007年10月份全国70个...
厘正物业管理的职能与责任 —...
中国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的着力点...
从房价持续上涨反思房地产调控...
调控房价需改变地产商资金运作...
房地产制度缺乏 细数调控背后...
 
首页 >> 新闻动态 >> 业界要闻
厘正物业管理的职能与责任 ——谢家瑾谈《物权法》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影响
2007-4-20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长    胡春明

410,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在京举办《物权法》与物业管理专题座谈会,建设部总经济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谢家瑾强调,《物权法》对物业管理活动的一些主要内容作了“定分止争、正本清源”的明晰规定,对保护业主权益、规范业主行为的影响将是积极而深远的,《物权法》中“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相邻关系”两章的内容直接涉及物业管理,给物业管理运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因此,对《物权法》的深入贯彻,是关系到物业管理进一步走上法制道路程的一件大事,值得全行业高度关注。

 

谢家瑾从以下几方面概括了《物权法》对物业管理活动的主要影响。

 

一是促进物业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物权法从民事基本法律的层面,将物业管理活动相关的基本概念以法律形式予以确认。《物权法》的有关内容与《物业管理条例》的基本原则、指导思想相一致,它不仅继承、丰富了《条例》的内容,而且将条例确立的业主大会、业主公约、专项维修资金等基本制度由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提高了上述制度的适用范围与效力等级。因此,《物权法》的颁布与实施将更好地促进《条例》的贯彻与执行,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有法可依,使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维护。

 

二是将促进物业管理的加快发展。

当前的物业管理企业已经进入理性承接项目的阶段,对于产权不清、存在隐患的项目,特别是对一些产权关系复杂,矛盾纠纷不断的老旧住宅区等项目一般不予介入或者逐步退出。可见,不动产各项权利的不明晰以及邻里纠纷处理的烦杂已经制约了物业管理的进一步发展。《物权法》明确了物的归属和相邻关系应当遵循的准则,有利于物业管理企业减少经营风险、降低交易成本、稳定预期收益,从而增加生产性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站内导航 | 友情链接
中国城市房地产开发商策略联盟 万科
华远 万通
建业  
版权所有©西安房地产开发企业集团 二零零五年  
地址:西安市高新开发区E阳国际大厦
电话:86-29-88320666 传真:86-29-88323221
Email:admin@xfgf.com|陕ICP备10002961号
恩科网络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