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记者跟一位北京地产界人士谈起刚出台的限制外资购房规定,他说:今年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真是密集,土地、信贷、税收、利率、外汇、法律以及行政手段等,都用到了。 “好像政府部门出台这些政策前,没有举行听证会、讨论会吧?如果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这么重大的政策,别说一年出台十几个,一个重要政策一年能搞出来就不错了。他们总是要翻来覆去地听证啊、辩论啊,仅听证会可能就会举行好几轮。”这位在海外呆过多年的企业家说。 除了少数涉及到价格调整的,政府部门出台有关政策很少举行听证。而且,现行的房地产管理体制决定了,与房地产市场有关的部门各行其职,都在调控房地产市场,却未必形成了一种调控的合力,更谈不上是有一个房地产制度的力量在起作用。 因此,以宏观调控的名义,针对房地产规则的修改、变更,是如此频密,甚至有些变化还是相互矛盾的,这并不令人奇怪,因为房地产制度应该由谁设计,制度的框架是什么,都暂付厥如。 令人担心的是,去年宏观调控没能控制住房价和投资增幅,虽然今年房地产宏观调控该用的手段都用了,如果再不能达到调控的预期目标,会是什么情况? 市场取向的房地产制度是缺乏的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曾经有过一个严格的房地产制度。这个制度一点也不复杂,就是福利分房制度。什么级别、职务、工龄,就住什么样的房子,简单得很。所谓房地产,其实就是一个建房-分房的过程,其他如住房的开发、投资(融资) |